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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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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特殊商品出海關特別規定參考?

1. 含軟体之電子產品:電腦、資料處理機、CD-ROM(唯讀光碟)、I.C.、MotherBoard ManBoard、電子微組件、記憶卡、電視遊樂器與卡匣..等:
(1) 公司本身產品:須附上軟體聲明書
(2) 向其他公司購買:須附上軟體授權書
(3) 未含軟体程式者:需於INVOICE內申報”無軟体(W/O SOFTWEAR)”
2. 電路板(PCB):硬質電路板須申報電路板尺寸, 軟質電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則不必申報
3. 書:須將書名申報出來
4. 記憶卡(一般倉海關規定):因出口記憶卡仿冒品氾濫,海關抓的很嚴,即日起,DDC出口記憶卡之廠商,洋貨或國貨如果是跟國內廠商購買均須附買賣發票,如本身出貨廠商為製造商,貨上均須有廠商之商標,如無附以上之文件均以候件處理
5. 積體電路(IC)、WAFER、CHIPS、DICES等統稱貨品:應報明產品分類, 抓取該分類正確稅則
如: 記憶體IC >非揮發性 >快閃記憶體85439040001
6. 紡織物品:只要是用在人體上, 品名內需加註材質成分
7. 布:須提供布的幅寬及幅長 (需換算稅則規定之統計單位)
8. 光碟貨品(影音著作及代工雷射唱片)輸出,輸出辦法如下:
(1) 光碟需壓印來源識別碼(SID CODE):一般標示為IFPI xxxx (英數字 前兩碼:工廠代碼+後兩碼:序號)
(2) 貨品分為:音樂CD、VCD、DVD、LD
(3) 無來源識別碼應於文件上註明”無來源識別碼”
光碟貨品須檢附文件及申報規定:
(1) 音樂代工CD、VCD、DVD、LD都要經智慧財產局簽核准文件,但以個人名義輸出屬自用範圍與外貨復出口,則另有規定(詳第8點)
(2) 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文件核驗單與明稱附表(由客戶自行申請簽審)
(3) INVOICE內:詳載貨物名稱、品質、規格、牌名、型號、製造商、來源識別碼(SID Code 內環碼) 
(4) 母板光碟:惟鑑於進口母板有無來源識別碼,預錄式光碟若以進口母板壓製,可能並無母板碼,但須申報模具碼(不需簽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核驗單)。
(5) 光碟貨品為輸出人其為銷售、貿易所必須隨貨附送介紹產品型錄、操作說明之光碟,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但未超過1片者,須於INVOICE內載明; 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未超過每單位一片者,得逕由海關查核後放行;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每單位超過一片,經國際貿易局核准者,海關憑國際貿易局核准文件放行。。
(6) 音樂CD貨品為國外委任本國代工者,必須簽審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核驗單
(7) 音樂CD非國外委任本國代工者,可不須簽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文件,但必須正式報關出口。
(8) 唯讀光碟(CD-ROM)係指:已錄製電影、錄影節目或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之唯讀光碟。非屬前述內容者(如電腦程式、遊戲軟體、公司或產品簡介、各類型錄目錄、圖檔、資料等),係以個人名義輸出屬自用範圍與外貨復出口(即每種著作一件)者,無須向智慧局辦理。
9. 出口舊汽、機車及舊引擎:
(1) 檢附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或所屬大隊核發之查證報告及清冊
(2) 舊品應於報單品名內打上”USED”
(3) 由海關依其申請, 列入文件審核通關C2或貨物查驗通關C3
(4) 屬外貨進口後5年內復運出口案件, 資料申報相符者免依上述規定

報關費用規則為何?

報關貨 (包含X7、66大順、DDC重貨快遞)低於45KG需加收報關費TWD 250/CWB
66超值專案,重貨報關服務均需報關,請事先通知業務人員並傳真報關文件,否則將以快遞方式計價。

報關貨件包裝有什麼規定?

報關貨件包裝不得以防水袋包裝,必須紙箱包裝 (避免貨物過小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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