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大順超值價~亞洲線DOOR TO DOOR服務+10KG每公斤NTD$66 起
| 66大順超值專案 | ||||||||
| 活動期間:2006年6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止 | ||||||||
| 適用國家:日本、韓國、馬來西亞(非保稅區)、香港 及 新加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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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
| 1. | 以上報價為一般艙方式出口,需報關,請通知業務人員,45KG以下酌收報關費NTD 200 | |||||||
| 2. | 以上價格未含代收航空公司兵險燃料費,依航空公司最新公布費用代收,本公司查詢網址http://www.ucf.com.tw。 | |||||||
| 3. | 重量計算方式:將以總實重與材積兩者較重者為準 材積計算方式(cm):長×寬×高 ÷6000=公斤。 | |||||||
| 4. | 以上包裏需報關方式處理請附 (1) INVOICE必須詳細標示收件者英文地址 、金額(USD)、品名、數量, (2)2箱以上請附PACKIG LIST,(3)個案委任書,以上文件皆需蓋公司大小章及發票章,以利報關,如因INVOICE標示不清,而導致清關延誤,本公司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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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寄往馬來西亞之貨物,若海關認定要求作正式清關者,須另外支付正式清關費。因正式清關所衍生之進口關稅、倉租、其他稅項或相關附加費用由收件人(consignee)支付,收件人未支付時則轉回發貨地,由發貨人(shipper)支付。 | |||||||
| 6. | 上海出貨方式以一般國際快遞模式操作(非包稅方式),完全以大陸海關之認定作為清關標準,請寄件人需先自行確認大陸是否可提供清關文件,以利清關。 | |||||||
| 7. | 服務契約及承攬責任依照國際慣例處理,物品遺失、破損賠償依據:賠償金額以不超過該貨物之價值或 毛重。 每公斤二十美元為限。每CWB最高不超過USD$100,又兩者中以較低者為賠償款。(貴重物品請另行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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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此價目表適用於全日本 (沖繩除外) | |||||||
| 9. | 有效日期以本公司網站公佈為準。 | |||||||